1. 首页 > 热点

作者简介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开放的机遇与挑战(小标题)

作者简介:杨谊,博士,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连瀛洲纪念奖学金访问学者。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两江监管分局、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管理局工作。现供职于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近年来,中国金融对外开放持续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金融改革和开放逐步推进,更多金融开放措施蓄势待发。金融开放不仅增加了金融要素的供给,还促进了制度和规则的完善,促进了金融制度的供给,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签署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是新时期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西部地区作为中国潜力最大的内需市场,既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基点,也是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正在成为带动中国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在中国西部地区实施项目(以下简称“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是中央统筹国际国内形势,从全国发展大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金融领域合作更是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的首要合作领域和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形成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开放新格局,将进一步释放区域经济增长的潜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地支持。

新形势下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开放的机遇与挑战(小标题)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2020年11月,中国、东盟10国等15方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一体化大市场的形成将释放巨大的市场潜力,RCEP也将成为新时期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新的国际国内形势给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开放带来重大机遇,同时也带来一些挑战。

在“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的发展周期,我国将在加快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过程中,以更具开放的胸怀促进经济金融和贸易高质量发展。金融业的双向开放将在已有的基础上迈出更坚实的步伐,随着市场准入的大幅放宽,负面清单的大幅缩减,投资与营商环境将不断得到改善,中国金融业将以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持续扩大的服务需求向国内外参与主体释放改革与发展的红利,RCEP的签署无疑将为中国金融国际化开启新的窗口。

(一)西部地区金融开放助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既强调注重内需的国内大循环,也强调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的相互促进。支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高水平的金融双向开放,而高水平的金融双向开放,则离不开更大力度地“引进来”和坚定不移地“走出去”。以金融开放为重要着力点,“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开放相结合,提升中国西部地区金融体系的竞争水平和治理能力,将助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金融“引进来”助力“内循环”发展

以金融开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金融“引进来”力度,有助于中国西部地区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更好发挥金融的定价功能、风险分散功能和服务功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各类资金有效参与国内大循环。

首先,在全球疫情时代,基于“内循环”的相对韧性和政策的独立性,中国经济的长期相对优势进一步凸显,人民币资产将在全球视角下呈现稀缺的配置价值。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增速在疫情期间大幅回落的背景下,加大西部地区金融“引进来”力度,不断吸引国际资本的长趋势流入,优化引进外资区域结构,将提供充沛的资本增量,支持“内循环”的持续升级。

再者,伴随国际资本流入和市场准入放宽,国际金融机构将加速进入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市场。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50多条具体开放措施,包括大幅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彻底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等。一方面,全球竞争者的涌入将激活“鲶鱼效应”,有助于丰富西部地区金融市场主体和倒逼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创新,在竞争中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进而在宏观层面优化“内循环”中的资源配置,从而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专业化的机构投资者将逐步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长线资金占比亦有望增加,引导交易行为和市场预期趋于理性和多元化,为市场长期繁荣提供微观基础。

2.金融“走出去”推动“外循环”变革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开放合作是实现金融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高水平的金融开放还要加大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依托国内大市场的吸引力以及金融开放的红利,利用“一带一路”、RCEP等促进国际循环的机制性合作平台,加快中国西部地区金融“走出去”步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更多地把金融服务推向国际市场,加强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不但有助于西部地区金融市场各类主体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加速自身新旧动能转换,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外循环”变革。

首先,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能够提升外资的投资便利性,增强国际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意愿和信心,进一步畅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要素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实现良好的循环局面。再者东盟各国纷抢中国金融改革 红利效应 新华网,中国经济在全球疫情下领跑复苏,将为全球经济金融提供稀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与更加多元的国际伙伴共享双赢机遇。以此为契机,加快中国西部地区金融“走出去”步伐,进而推动中国经济金融更加主动地参与全球价值链、经贸体系、金融市场和治理格局的重塑与优化,将从根本上改善外部金融环境。

(二)RCEP新机遇提速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开放

2020年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这既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标志性事件,也是我国继加入世贸组织后又一重大开放成果,不仅有望进一步深化区域自由贸易,更将大幅便利跨境投资与资本流动,加快区域金融一体化的步伐,提速中国西部地区的金融开放进程。

1.RCEP协定条款带来开放新机遇

一是投资领域开放。在RCEP投资章节中明确,15方成员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中方投资负面清单反映了中国国内改革最新进展,这也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项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对完善国内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管理制度,锁定国内压缩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成果,实现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金融服务环境开放。在RCEP服务贸易金融服务附件条款中,首次引入了新金融服务、自律组织、金融信息转移和处理等规则,就金融监管透明度作出了高水平承诺,代表了中国金融领域开放的最高承诺水平。这些规则在预留监管空间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为各方金融服务提供者创造了更加公平、开放、稳定和透明的竞争环境。这些规则将不仅有助于西部地区金融企业更好地拓展海外市场,还将吸引更多境外金融机构来华经营,为西部地区金融市场注入活力。

2.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是RCEP的实践者

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在 “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中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签署等的推动下,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融合度持续提升。2020年,东盟首次以4.74万亿元的进出口额,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在全球范围内的循环面临极大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中国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RCEP协定覆盖东盟十国,中国与东盟贸易将迎来更广阔发展前景,东盟已成为中国构建国际区域循环重要的战略平台。

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立足中国西部,面向东盟乃至“一带一路”沿线更广阔的区域进行开放合作,与RCEP高度契合。作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下的标志性项目,陆海新通道的国际铁海联运、跨境公路班车、国际铁路联运复合运行格局全面形成,并在重庆与中欧班列有机衔接,实现“一带”与“一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中国西部与东盟地区的高效连接。陆海新通道也被纳入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成果文件,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成果和关键平台。2019年,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中新双方签署设立“陆海新通道”高管会备忘录,共同推动通道国际合作、扩容增效、提档升级。2020年,陆海新通道纳入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议题及成果文件,与澜湄合作机制实现初步对接。目前,陆海新通道已联动中国西部12个省区市和海南、广东湛江,形成“13+1”合作共建机制,通过中国西部地区,实现东盟地区与欧亚大陆多维度有机连接。

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为重庆及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实现更高水平的区域联动和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前提,是RCEP的深入实践者。依托陆海新通道,叠加RCEP协定开放条款,打好“RCEP+澜湄合作+陆海新通道”的“国际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可以带动中国西部地区以贸易联通为切入点,发挥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的产业互补优势,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促进经济发展。深入推进金融支持陆海新通道,借力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资源,带动西部地区与东盟地区进行金融开放合作,提升服务通道沿线的贸易融资、项目融资和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提高中新金融合作的能级,为中国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三)新形势下西部金融开放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把握新形势下各种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金融开放是一把“双刃剑”,机遇与挑战并存。

1.对中资金融机构的挑战

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在金融领域并未取得明显优势。但是,随着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对中资金融机构的挑战将显著上升,例如对风控能力的挑战,公司治理水平的挑战,国际竞争力的挑战等等。中资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和风控机制还存在一定欠缺,尤其近年来,经营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积累而暴露,在逐步消除国家信用隐性担保的情况下,很可能对中资金融机构产生较大的冲击。此外,金融开放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涉及到中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在全球市场的表现和认知程度,以及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尽管近年来中资金融机构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东盟各国纷抢中国金融改革 红利效应 新华网,但是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仍然较低。

2.对金融监管部门的挑战

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的扩大,跨境资金可以自由流通,风险不仅易于在境内股市、债市、汇市等金融市场间传递,而且容易受到外部冲击,影响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如何防范金融开放带来的风险,加快补齐国内金融监管制度短板,筑好各类“防火墙”,同时建立适应国际准则的新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监管专业性和有效性,创造一个各类金融及类金融机构之间公平竞争的环境,支持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也是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面对的重要课题。

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带动西部金融开放(小标题)

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于2015年落户重庆,是中新双方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作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四大重点合作领域之一,金融服务能够为交通物流、航空产业、信息通信等其他领域合作“赋能”,具有重要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中新金融合作在带动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开放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截至2020年底,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金融领域,已签约项目193个、金额折合255亿美元,开创1条示范性融资通道,开展5项首创性业务试点,设立14家标志性金融机构,带动西部10省区企业跨境融资56亿美元。2018年,在人行重庆营管部的大力支持推动下,渝桂黔陇青五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订金融支持“陆海新通道”合作备忘录,连续举办3届中新金融峰会等,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金融合作的覆盖面和辐射范围不断扩大。

中国西部地区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新加坡是“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热点国家,更是国际主要金融中心之一。202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表示,支持重庆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深化互利合作,助力重庆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立足重庆,辐射西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通过深化重庆与新加坡“点对点”金融对接,逐步带动中国西部与东盟国家“面对面”金融互联互通,促进了西部地区金融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中国西部地区积极发挥着带头开放、带动开放的作用。

(一)用好三级合作机制,助力金融制度型开放

在当前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内在要求,资本市场要服务好新发展格局,就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金融新体制。从局部管道式开放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变,是当前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需要,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深度融入全球化、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自落地实施以来,中新两国成立的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联合协调理事会(副总理级)、联合工作委员会(部长级,中方商务部牵头,新方贸工部牵头)、联合实施委员会(中方重庆市牵头,新方贸工部牵头)三级合作机制高效运转。商务部还牵头建立了由21个部委组成了国内部际协调机制。三级合作机制自下而上,有利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协商问题和解决问题。中新双方共同搭建畅通的政策沟通交流渠道,为西部地区金融开放提供了“绿色通道”,有利于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形成与国际金融规则相衔接的、规范透明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不断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目前,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一是已成功向国家部委争取到包括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境外发债资金调回结汇使用改革试点等29条金融创新政策,继续用好银发〔2020〕124号文件的跨境运用。二是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贸工部、商协会等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持续开展政策对接联动。三是跨境资产转让、铁路运单融资等多项业务试点在西部地区率先开展。四是重庆作为项目运营中心,与西部地区其他兄弟省区联动开放的各类机制也日趋完善。

可以说,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是西部地区制度型金融开放的“领路人”,也是中国制度型金融开放的“探路者”。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变中谋定,坚守并深化三级合作机制,在促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对等国际规则制订,引进更严格金融市场国际标准的同时争取金融规则的国际话语权,防范全球金融化风险的负面冲击等方面,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拓宽市场准入利好辐射范围

从市场准入利好政策层面来看,目前我国在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外资股比限制已完全取消,外资股东资质限制也不断放宽,为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提供更多便利。此外,在RCEP协定条款方面,投资章节和金融附件部分中也作出了高水平的金融领域开放承诺,为各方金融机构创造更加公平、开放、稳定和透明的竞争环境。

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的落地实施,有力地提升了中国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国际化水平。以在渝新加坡金融机构为例,截至2015年底,新加坡来渝投资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4家,合计注册资本折合12亿人民币;截至2020年底,新加坡来渝投资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达到18家,合计注册资本折合约73亿人民币,5年期间金融机构数量增长了3.5倍、注册资本增长5倍。此外,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还创新运用新加坡资本开展项目招商。推动新加坡毅鸣基金在重庆设立狮岩毅鸣基金管理公司,并与南岸区共同设立首期规模1亿人民币、总规模10亿人民币的现代服务业引导基金。通过资本运作方式开展项目招商,推动狮岩毅鸣基金在黔江区投资2.5亿元人民币,建立食用菌生产基地,预计年产食用菌为4.5万吨;促成狮岩毅鸣基金通过资本运作在南岸区引入科博莱隐形眼镜生产线项目,是中国大陆地区首条高端隐形眼镜生产线项目,正开展生产设备采购等工作。

立足重庆,辐射西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将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吸引更多东盟地区金融机构来中国西部地区发展,不断拓宽市场准入利好辐射范围。例如深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重庆、成都、新加坡共同设立金融机构;大力引进新加坡淡马锡、GIC等国际头部投资机构,鼓励有良好市场声誉和专业能力的外资机构,与境内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积极开展股权、产品、技术等多领域合作;支持鼓励在信用评级、财富管理、养老保险等方面具有特色和专长的外资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区域性总部、结算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围绕西部地区具有优势的产业或群体,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产品,为其量身定制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

(三)接轨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推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新加坡作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拥有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和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并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或经济体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接轨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推动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有助于带动中国西部地区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

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一是中新跨境融资通道基本建成,重庆及西部企业可便利化运用国际商业贷款、跨境发债、直接上市、不动产投资信托等各项跨境融资工具开展融资,截至2020年12月,累计落地各类跨境融资项目150个、融资金额折合131亿美元,重庆市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重庆市1-3年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约1.35个百分点,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二是辐射带动西部地区陕西、四川、青海等10个省区通过跨境发债、国际商业贷款等方式融资,金额折合约55亿美元。三是深入开展跨境金融合作,服务金融开放“新试点”,中西部首笔跨境发债项目、中西部首个REITs项目、中西部首笔跨境资产转让试点、全球首笔铁路运单融资等示范性项目落地。推动重庆易捷汇公司成功申请新加坡汇款牌照,是中西部地区首家获取新加坡金融类牌照的机构,示范带动中西部地区企业通过新加坡金融市场发展国际业务。四是积极推动理财通、基金通、债券通、票据通“四通”建设,探索重庆与新加坡之间跨境理财合作业务试点、中新基金互认试点等,探索推出中新债券ETF产品、开展与新加坡符合条件的私募金融产品互认和双向投融资等。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及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争取支持探索研究重庆区域性金融市场与新加坡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试点,助力西部地区乃至全国金融开放,提升中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水平。

下一步,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将持续扩大金融领域辐射范围,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带动力度,鼓励新加坡大型投资机构直接投资西部地区优质企业;加大股权融资服务力度,支持西部企业赴新加坡发行REITS、直接上市等;积极开展中新巨灾保险等保险产品合作,提升西部地区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建立境内外金融市场常态化互联互通机制,提升西部地区金融开放能级。促进在中国西部地区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富有韧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并大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探索设立以不动产投资信托为特色品种的国际证券交易所等,畅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要素资源的自由有序流动,提升国际投资便利性,尽快实现西部地区项目全覆盖。

(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强化金融科技创新驱动

当前,以物联网、大数据、机器人及人工智能等技术为驱动力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席卷全球。第四次工业革命赋予了金融业新的历史责任,金融科技引领的金融业集成创新成为第四次金融革命的突出特征。

金融科技是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金融板块的重点合作领域,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是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重点打造的5个标志性项目之一。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致力于打造成为政策先行先试、金融科技产业集聚的合作示范区,在示范区实施范围内鼓励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验。目前,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园区打造、企业招商等工作有序开展,配合示范区的中新金融科技投资基金组建工作也已完成。此外,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已落地重庆,重庆将在西部地区金融科技企业开展认证工作方面发挥运营中心作用。

下一步,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将继续大力推进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的建设,强化金融科技创新驱动,在示范区内先行先试,推动金融科技合作创新,助力提高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开放水平。一是进一步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金融科技认证认可合作,切实增强标准实施能力,共同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数字化建设。二是大力引进国际国内金融科技项目,开展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打造金融科技要素集聚高地,促进金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三是借鉴新加坡的先进经验,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机制,允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新技术试点验证。RCEP金融服务附件中就金融监管透明度也作出了高水平承诺。建立更好的金融监管体系离不开金融监管科技的支持,而监管沙盒就是未来金融监管科技创新发展条件下可被应用的监管模式之一。2020年4月,重庆成为中国西部地区首个被央行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地区。基于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金融领域的良好合作基础,以及新加坡在金融科技尤其是监管沙盒领域国际领先的专业水平,重庆可尝试在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内探索与新加坡监管沙盒系统试点双向认证。一方面,已在新加坡监管沙盒系统中完成第一阶段测试的拟议项目,可在重庆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内进行第二阶段的沙盒测试。另一方面,西部地区有潜力的优质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及创新项目,可在重庆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内进行第一阶段沙盒测试后,免除申请程序,直接进入新加坡监管沙盒进行第二阶段测试。四是加快金融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进金融资产交易数字化,打造数字化跨境交易平台,建立中新互联互通金融数据监管框架。探索在RCEP框架下基于数字货币的贸易融资创新,积极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研究项目(m-CBDC ),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研究提升陆海新通道下金融基础设施的跨境支付能力,为更畅通的国际贸易提供金融支持。

(五)国家战略平台资源集聚,开辟双向投融资新领域

作为中国和新加坡政府间合作项目,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契合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陆海新通道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也相继上升为国家战略。多个国家战略平台资源集聚,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在中国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促进西部地区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此外,在RCEP协定的服务贸易章节,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7个成员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本身就肩负政策创新的使命,国家相关部委鼓励重庆在项目三级合作机制内先行先试。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可在RCEP服务贸易6年过渡期中扮演先行先试测试区角色,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经验、创新研究出台的配套预警政策等,向全国进一步推广实践,以扩大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RCEP协定的投资章节还明确了15方成员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减少投资壁垒等规则,改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扩展了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范围,这也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项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将进一步便利西部地区企业对外投资和外商来华投资。

下一步,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将聚焦在引进新加坡大型投资机构与开展第三方合作上,不断增加“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投资比重,大力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我国碳排放“30•60”目标实现,拓展双向投资新领域。重点以直接投资为主,综合采取跨国并购、产业投资、境外融资、风险投资、金融合作、绿地投资等多种形式,推动重庆乃至西部地区与新加坡以及RCEP其他成员国在商贸、大健康、新能源、检测认证和中介服务等领域开展双向投资。推动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助力重庆打造立足西部、面向东盟的内陆国际金融中心,推动形成中国西部地区金融开放新格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9iwh.cn/redian/57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