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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亲戚朱自清] 朱自清荷塘月色

简介 朱自清先生一向自称扬州人,而他的原籍是浙江绍兴,同鲁迅原配夫人朱安同出一朱。《朱自清日记》1936年9月26日载:“访鲁迅太太,借二十元,为吉人婚事也。”能开口向朱安夫人借钱,显然不是一般的认识。朱自清与鲁迅相互认识,略有交往,这从两位的日

[鲁迅的亲戚朱自清] 朱自清荷塘月色

朱自清先生一向自称扬州人,而他的原籍是浙江绍兴,同鲁迅原配夫人朱安同出一朱。《朱自清日记》1936年9月26日载:“访鲁迅太太,借二十元,为吉人婚事也。”能开口向朱安夫人借钱,显然不是一般的认识。

朱自清与鲁迅相互认识,略有交往,这从两位的日记中可以知道一个大概。《鲁迅日记》1926年8月30日:“下午得郑振铎柬招饮,与三弟至中洋茶楼饮茗,晚至消闲别墅夜饭,座中有刘大白、夏丏尊、陈望道、沈雁冰、郑振铎、胡愈之、朱自清、叶圣陶、王伯祥、周予同、章雪村、刘勋(薰)宇、刘叔琴及三弟。”当时鲁迅离开北京,到厦门大学去教书,途经上海,同上海文艺界的朋友有这么一次聚会。朱自清此时已在清华教书,不久前利用暑假回到他曾经任职的浙江上虞白马湖春晖中学去探亲,——其眷属还留滞于此地,半年后才搬至北京——这时恰好正在上海,遂与此盛会。

又《鲁迅日记》1932年11月24日:“上午朱自清来,约赴清华讲演,即谢绝。”又1932年11月27日:“午后往师范大学讲演……下午静农来。朱自清来。”其时鲁迅回北京(当时称为北平)看望母亲,各高校来请鲁迅讲演的不少,内有熟人、约得比较早的都去讲了,因为时间难以安排,没有去清华。当时清华的学生吴组缃回忆说:

还有一次是鲁迅先生到了北平,朱先生特意进城去请他到清华来讲演。他拿着清华中国文学会的请函去的,但结果碰了钉子回来。朱先生满头汗,不住用手帕抹着,说:“他不肯来。大约他对清华印象不好,也许是抽不出时间。他在城里有好几处讲演,北大和师大。”停停又说:“只好这样罢。你们进城去听他讲罢,反正一样的。”

这应当是11月24日的事情。既然朱自清24日去请鲁迅已遭谢绝,27日又去一次是为什么事?检朱自清《日记》,这两天的内容分别是:“访鲁迅,请讲演,未允”;“下午访鲁迅,请讲演,未允”——原来是27日又登门邀请了一次,仍然不成功。鲁迅在28日下午就乘火车离开北京回上海了,实在来不及再到城外的清华去讲演。鲁迅这次回北京是为了看望生病的母亲,本无意于讲演,一定要他讲当然也可以;他对清华大学并无成见,只是日程安排已经很满,实在没有时间了。

朱自清与鲁迅相见,见于日记记载的大约就只有这么三次。

1932年11月鲁迅在北京期间曾会见北方左联的一些同志,谈话中建议他们要注意团结名作家、教授;稍后他们按这样的意见做了,以《文学杂志》社的名义邀请朱自清、郑振铎等名家开过一次茶话会,他们都答应供稿;事后向鲁迅汇报,得到鲁迅的肯定,回信中说“郑朱皆合作,甚好”(鲁迅1933年5月10日致王志之的信)。

在有关回忆录里,朱自清和鲁迅还有一次比较早的会见,地点在绍兴。据朱自清的弟弟朱国华先生说:

我家原是绍兴人氏,母亲周姓,与鲁迅同族。外祖父周明甫是有名的刑名师爷,曾在清朝以功受勋。周、朱两姓门户相当,常有联姻,均为当地大族。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也是我家的远亲。

20年代中期的一年冬天,自清大哥回扬州度寒假。除夕之夜,家里上上下下忙着准备春联,蒸制年糕,好不热闹,直到敲过二更,我们兄弟才到母亲房中请安。娘有点倦了,见我们进来,愣了一下,才缓缓地说:“老家已经几年没有音信了,新年里你俩能代我去绍兴看看吗?”我抢着回答:“娘,怎么不早说,咱们明天一早就上舅舅家去,您放心吧。”“好吧,还有周先生处,也要一起去贺个年。”“这……”我支支吾吾地退了出来。

周先生处就是鲁迅和夫人朱安那里。早就听说鲁迅和太太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周树人不满意母亲包办的这件婚事,因此与夫人形同陌路,朱安和他仅仅是名义上的夫妻而已。因为朱安毕竟是我们朱氏家族的人,受此冷落,我心里总有点不平。不提也罢,眼下母亲却要我们去拜谒周府,我心中是一百个不愿意,但又不忍违拗母亲之命,我灵机一动,假装头痛,让自清大哥一个人去了绍兴。

大哥到绍兴探望舅舅、舅母以后,就去周府拜年。他在门口递上名帖,其家人接过,大声呼喊:“舅少爷来了,舅少爷来了!”并引他来到书房,见到了鲁迅先生。大哥向他请安并问了夫人好,接着两人就很自然地谈了一些文学方面的问题。记得自清说,那次他们谈了散文和散文诗,周先生博闻强记,引据论证尤其精辟,且平易近人,不摆大学者的架子……

这一段回忆似乎真伪参半,朱自清弟兄的母亲周绮桐老太太确为绍兴人,而且与鲁迅家同族;问题是鲁迅早在一十年代末已将绍兴老宅卖掉,举家搬往北京,因此在二十年代中期不可能发生朱自清在绍兴到鲁迅府上拜年并谈论文学问题等等的事情发生;朱自清本人也从来没有提起这方面的事情。国华先生恐怕是记错了。

朱自清关于鲁迅写过好几篇文章。

一篇是《鲁迅〈药〉指导大概》,收入他与叶圣陶合作的《精读指导举隅》一书;此书是当年四川省教育厅请叶圣陶编撰的中学语文教师指导用书,叶先生约朱自清共同进行,稍后于1941年2月印行。朱自清关于《药》的串讲分析非常细致深入,这种文本细读的路径至今仍能给读者很深的启发,在语文教学中尤其如此。例如分析华老栓夫妇如何处理花大价钱买来的人血馒头——

这人血馒头本该“趁热的拿来,趁热吃下”,可是老栓夫妇害怕这么办,“两个人一齐走进灶下商量了一会”,才决定拿一片老荷叶“重新包了那红的馒头”,和那“红红白白的破灯笼,一同塞在灶里”,烧了给小栓吃。他们不但自己害怕,还害怕小栓害怕,所以才商量出这个不教人害怕的办法来。他们硬着头皮去做那害怕的事儿,拿那害怕的东西,只是为了儿子。

药》采用的是当时还很新的西洋小说写法,笔墨又很含蓄,这些都是当时的中学师生比较陌生的,朱先生这样细细地加以讲解,对教学帮助很大。朱先生的分析中也许只有一处值得商榷,这就是他认为小说中的康大叔就是卖人血馒头的刽子手,细看下来,其人乃是一个居中介绍的人而非刽子手。朱先生不仅有细讲,也有比较宏观的论述,《大概》的最后一段写道:

鲁迅先生关于亲子之爱的作品还有《明天》和《祝福》,都写了乡村的母亲。她们的儿子一个是病死了,一个是被狼衔去吃了;她们对儿子的爱都是很单纯的。可是《明天》用亲子之爱做正题旨;《祝福》却别有题旨,亲子之爱的故事只是材料。另有挪威别恩孙(Bjornson)的《父亲》,有英译本和至少六个中译本,那篇写一个乡村的父亲对于他独生子的爱,从儿子受洗起到准备结婚止,二十四五年间,事事都给他打点最好的。儿子终于过湖淹死了。他打捞了整三日三夜,抱着尸首回去。后来他还让一个牧师用儿子的名字捐了一大笔钱出去。别恩孙用的是粗笔,句子非常简短,和鲁迅先生不同,可是不缺少力量。关于革命党的,鲁迅先生还有著名的《阿Q正传》,那篇后半写光复时期乡村和小城市的人对于革命党的害怕和羡慕的态度,跟本篇是一个很好的对照。这些都可以参看。

这里联系鲁迅的其他小说以及外国同题材小说来作分析和比较,足以扩大师生的眼界,增加探讨的兴趣。

关于鲁迅的思想和作品,朱自清还写过《鲁迅先生的中国语文观》和《鲁迅先生的杂感》等专题文章,前者综合介绍鲁迅的有关见解,后者对鲁迅的杂感以及散文诗集《野草》提出若干分析,都具有发人深省之处,例如他很强调《野草》中的象征手法和重叠句式,就很有启发意义。朱先生说,鲁迅后来不再写散文诗而大写杂文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虽然我们损失了一些诗,可是这是个更需要散文的时代”。

鲁迅的作品,朱自清读得很熟,往往随手加以引用。1925年6月在关于孙福熙散文集的书评中,朱先生忽然凭记忆引用了唐俟即鲁迅的两句诗:“后梦赶走了前梦,前梦又赶走了大前梦”,虽不免与原作略有出入,意思是到了。又如他作于1928年6月的那篇著名的散文《儿女》,开篇不久就写道:“你读过鲁迅先生的《幸福的家庭》么?我的便是那一类‘幸福的家庭’!”中间细写儿女之事,到篇末又道:“想到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声,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全文即以引用鲁迅为间架,且有首尾呼应之妙。他又曾分析过鲁迅笔下孔乙己这个形象,指出其人的特色是一个“酸”字;至于《阿Q正传》,朱自清给予极高评价,称为“百读不厌”的名作(详见《论雅俗共赏·论百读不厌》)。

但是对于《两地书》朱自清评价甚低,认为“无多意义”(《朱自清日记》1933年5月11日);这一看法仅见于日记,没有公开发表。朱自清与朱安同出绍兴朱氏,而且彼此熟悉,他对《两地书》评价甚低很可能与此不无关系。

1936年10月19日,鲁迅病逝于上海;次日朱自清到北京鲁迅旧居“吊慰鲁迅太太”即朱安。10月24日,朱自清“参加鲁迅追悼会,并发表演说”。11月16日,又“访鲁迅夫人,告以鲁迅一生之困难生活情形”。

(责任编辑:巫勇)

朱国华是朱德唯一的儿子朱琦(朱德和原配夫人肖菊芳所生,肖菊芳生下朱琦不到四个月因病去世)和赵力平(朱琦和赵力平共育四子一女,即:朱援朝、朱和平、朱全华、朱新华、朱国华)的最小儿子。八十年代初,朱国华大学刚毕业,在天津铁路部门工作,又是朱老总的亲孙子,很有地位,人也长得很帅,很讨女孩子们的喜欢。于是,他经常换女孩子,和数十个女孩子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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